东莞:法盲律师法庭上咬法官(02.9.18)

  南方电缆网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,日前东莞一名律师在法庭上演了一出闹剧,该律师在法庭取赔偿款时,因为不服法庭的处

理而大闹法庭,还一口将一名法官的手臂咬伤,目前该律师已被依法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。

 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发平是巫某在起诉莫某、何某和萧某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委托的代理律师。巫某是广西灵山

县人,于2001年5月份到3名被告投资的船上工作,2001年11月29日,巫在该船上工作时,因操作不慎而卷入机器中,导致颈椎

骨、右股骨等多处骨折。事故发生后,3被告虽积极为巫治疗,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。但巫仍留下了终身残疾。为维护自身

的合法权益,今年8月8日,巫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3名被告赔偿伤残补助金等18.34万元,并聘请了罗发平为其代

理律师。东莞市人民法院麻涌法庭依法审理了此案。在法庭调解下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协议约定3被告一次性赔偿8.2万元人

民币给原告巫某某。

  9月12日上午,被告将8.2万元现款交到法庭,法庭立即通知巫某到庭取款。由于巫行动不便,巫的妻子和代理律师罗发平

一起来到法庭,罗发平要求领取该款。由于其委托权限是一般代理,在支取过程中,该案承办法官叶法官为慎重起见,当即询

问巫的妻子是否愿意由罗发平代领该款,巫的妻子当即表示反对,并转达了原告的意见,即由法庭将该款直接汇往广西老家。

叶法官见状立即制止罗发平支取该款,但罗发平不听法官劝告,拿起该款就往法庭外走。叶法官立即追出去把他抓住,将款取

回,并要求其交出律师执业证书,作出检讨。但罗发平不仅不服从法庭的处理,而且大吵大闹,动手抢夺被法庭扣押的律师执

业证书,并在法庭制止其抢夺过程中,一口将另一名姓欧的法官的右手手臂咬伤。

  鉴于其态度十分恶劣,严重妨碍了法庭的正常工作秩序,并直接侵犯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,东莞市人民法院根据《最高

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16条中规定,依法对咬伤法官的罗发平作出司法拘留

15天的处罚。

 

版权所有©:南方电缆网
广州市白云区槎头西洲北路187号(510435)
电话:+86-020-81985503
  E-mail: today@icablecn.com